股東

投資
不應壓制股東聲音

弗利德:美國證交會正在推進一項提案,擬加大投資者將特定議題提交全體股東投票表決的難度。此舉很不明智。

讓企業更多承擔社會責任就能保護員工嗎?

斯卡平克:商業圓桌會議支持的ESG運動並不新鮮,只是以前叫法不同。企業應服務於誰的辯論從一個多世紀前就開始了。

管理
「股東至上」原則沒有錯

弗利德:商業會議上發出的豪言,不能撕破投資者依賴的法律保護。企業CEO可以考慮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但前提是投資者不反對。

美國商界領袖團體放棄「股東至上」

商業圓桌會議將股東列爲五類利益相關者之一,與客戶、工人、供應商和社區並列。這等於放棄資本主義的「股東至上」信條。

不要讓企業創辦人躲避問責

辛格:研究表明,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從長遠來看往往表現不佳。對於一家迷失方向的公司而言,股東問責權通常是最佳的糾錯機制。

巴菲特
巴菲特向投資者發出年度信

這位投資界元老在信中警告,2019年達成一筆鉅額交易的前景「不好」,因爲那些具有良好長期前景的企業都是天價。

股東至上模式的缺陷

普倫德:至少在英國,支持推翻股東至上的呼聲越來越高。在衡量公司的表現上面,投資者更加重視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

對公司目標的反思

沃爾夫:公司應當追求利潤且僅僅追求利潤的想法,會造就什麼樣的公司?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軟銀
孫正義:軟銀的「關鍵人風險」

有人說,軟銀的治理原則就是不擋孫正義的道,他不喜歡被人減慢速度。此言說明了圍繞這位創辦人形成的「關鍵人風險」。

萬科之爭揭開股東維權新篇章

在發達國家股市中,股東資本必然伴隨股東維權行動。中國的股東通常樂於與管理層保持一致,但新篇章正在揭開。

股東
股東並非公司所有者

FT專欄作家凱:股東是公司所有者,在此基礎上,董事義務是讓股東價值最大化。我已經數不清有多少次被人告知「這是法律」了,但這不是法律。

股東
「股東價值最大化」值得商榷

FT首席經濟評論員沃爾夫:按照「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理念經營公司不僅會導致不當行爲,還會妨礙其實現真正的社會目標,即創造更大的繁榮。

中石化
中石化交易:有人歡喜有人愁

Lex專欄:中石化不久前宣佈的兩筆交易似乎只會讓一小部分人極爲滿意,卻讓大部分人沮喪。香港投資者很快就交易的公平性表了態——中國石化股價下跌了8%。

股東
股東權利:中美皆非好榜樣

和中國相比,西方投資者或許可以因政治上的民主感到自豪,但在企業控制層面則不那麼樂觀。美國投資者爲求豐厚回報,甘願在問責制度上大幅讓步,雙重股權結構就是典型一例。

股東
反思企業管理者的職責

FT專欄作家凱:現行法律要求企業管理者考慮決策的長遠影響,而不是隻考慮股價。但證券市場的壓力有時會迫使他們做不符合企業長遠利益的事。

金融城
金融城矯枉過正

FT專欄作家約翰•加普:金融城的機構渴望建立一套防範措施,防止寡頭出於自身目的控制管理層和董事會。但這種想法出奇的不民主,它把所有大股東都往最壞處想。

股東
股東民主應通過購買表決權來實現

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波斯納、魏爾:公司治理運動開展了數十年,卻鮮見成效。基於「市場設計理論」,我們提出了「表決票平方購買制」,期望以此改善公司治理。

股東
如何規避「股東之春」?

英國財報理事會高級投資顧問蒙塔尼翁: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爆發的股東抗議聲浪被稱爲「股東之春」,爲避免此類衝突發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有必要加強對話,但這些還遠遠不夠。

蘋果
Lex專欄:「友好」的蘋果

蘋果自稱「股東友好型」企業,但它的友好表錯了方向。坐擁大把現金的蘋果把錢放在儲蓄賬戶裏,賺取1%的收益,就絕不是什麼股東友好型舉措,

投資者
股東和董事會需要交流

Tapestry Networks合夥人古德曼:「股東之春」導致許多企業的掌門人被趕下臺。那麼,企業的董事們爲什麼不與股東多溝通呢?

股東
我們需要更負責任的股東

英國財政部官員邁納斯:公司有法律上的所有者,即由董事會代表其利益的股東。在實踐中,股東表現卻不像是所有者。

監管
監管者應站在股東一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日前提議,增強股東提名董事的能力,這一新規非常及時,即使內容稍顯保守,但仍是股東的勝利。

監管
美股東有望直接提名公司董事

SEC通過的新提案是美股東近年來取得的最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