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管理

「股東至上」原則沒有錯

弗利德:商業會議上發出的豪言,不能撕破投資者依賴的法律保護。企業CEO可以考慮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但前提是投資者不反對。

今年8月,包括蘋果(Apple)的蒂姆•庫克(Tim Cook)、摩根大通(JPMorgan)的傑米•戴蒙(Jamie Dimon)在內的181位執行長(CEO)正式宣佈降低各自公司股東的地位。

他們都簽署了一份商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聲明,「承諾爲所有利益相關方——客戶、員工、供應商、社區和股東——的利益領導公司」。如果你相信這個頗具影響力的商業團體的成員說的話,那麼「股東至上」的時代將成爲過去。

其實,商業圓桌會議只是在口頭敷衍更廣泛的社會問題。我預計,這一承諾實際上不會影響他們如何運營各自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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