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咸豐帝得到恭親王三人於同月13日「 奏統計全域性酌擬章程六條呈覽請議遵行折」及附件章程六條,命熱河行營王大臣審議後,正式準行的硃諭。它對原擬章程有所改動,最重要的是原件請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意爲辦理一切對外事務,而上諭定名「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將衙門權力限於「通商」即對外貿易。印信規定爲「關防」,即明清朝廷頒給執行臨時特別任務的官員的長方形圖章,表明這個新設衙門,非但職責止於外貿,而且隨時可以裁撤。
恭親王原來不通「夷務」,在咸豐帝出逃熱河前,被迫留京議和,由其岳父桂良和早任軍機大臣的文祥輔佐。之後,從懼洋到知洋,恭親王也對其兄咸豐帝面對洋人色厲內荏的心態洞若觀火。恭親王等與英法俄簽訂《北京條約》以後,深感清廷於「夷務」處理混亂不堪,弊在體制。朝廷各部和地方督撫司道,面對涉外的政軍商教事務,都需處理而無章可循,不知所措又必有所措,常因小事卻釀大禍。他們是否在與英法俄美使節談判過程中,得知後者俱受本國外交部門指授,從中得到啓迪,萌生帝國外交也應建立專門衙門的共識尚不清楚。但由他們共擬的章程,指出外交應統籌全域性,設置事權歸一而章法分明的總理衙門,卻不可不說他們已覺察到外交體制需要走出中世紀傳統,適應國際交往的現狀。
當然恭親王他們很瞭解傳統權力機制。尤其咸豐初恭親王曾任領軍機大臣,不久便因太能幹而被其兄咸豐帝罷官,遣回上書房重作學生。他因亂復出,與英法俄美議和,居然在簽訂新一輪屈辱的《北京條約》之後,英國聯軍依約撤出北京。於是滿清官紳士民,交口稱頌恭親王折衝尊俎有功。他與桂良、文祥,遂藉機向咸豐提議設置專辦外交的衙門。前揭咸豐十年十二月初三他們的聯名奏摺,劈頭所述先前六十年的帝國外交失敗史,頗有趣,引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