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精神離職

「精神離職」實屬無稽之談

奧康納:僱主不需要迎合員工的所有心理需求,員工也不需要對僱主充滿熱情。何不建立一種相互尊重且職責明確的簡單契約關係?

一個多世紀以來,僱主們一直試圖瞭解員工的想法。1920年,一家鋼鐵公司的前人事主管懷廷•威廉斯(Whiting Williams)甚至以一名員工的身份進行臥底,之後寫了一本書,叫作《員工心裏在想什麼:一名臥底員工的發現》(What’s on the workers’s mind: by one who put on overalls to find out)。

今年,TikTok上一個關於「精神離職」(quiet quitting)的熱門影片讓員工激勵專家們忙得不可開交。蓋洛普(Gallup)的數據顯示,約有一半的美國人是「精神離職人士」,它將這種人定義爲「在工作中不會追求卓越、而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本分」的人。人力資源專家和顧問很快就提出瞭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建議。《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上的一篇文章敦促經理們捫心自問:「這是我直接下屬的問題,還是我自己和我的領導能力的問題?」

我認爲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首先,蓋洛普(Gallop)的調查數據表明,這既不是新現象,也不是一個趨勢。今年第二季度,略低於三分之一的美國員工「工作敬業」,近五分之一的人「消極怠工」(蓋洛普所定義的「精神離職人士」不屬於上述這兩個羣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比例略有波動,但與2000年以來的平均水準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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