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保護

爲什麼大型科技公司要銷燬可重複使用的存儲設備?

亞馬遜和微軟等公司經常以數據安全的名義銷燬使用過的硬碟,但業內人士表示,還有更好的選擇。

FT雜誌
爲什麼我們需要更多地瞭解「間諜科技」?

從運營大數據的人那裏聽到更多,而不是更少,這一點很重要。

「數據保護官」成爲中國搶手人才

隨著中國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生效實施,數據保護官成爲企業的一個關鍵職位,但這份工作要承擔的風險也隨著工資上升了。

Telegram成爲網路犯罪的新暗網

最新研究顯示,越來越多的駭客網路在這款加密資訊應用上分享數據洩露的資訊。

愛爾蘭「未能」對大型科技公司執行歐盟法律

愛爾蘭監管機構尚未解決164起重大數據保護投訴中98%的問題。

Facebook
德國數據保護專員呼籲政府機構刪除Facebook頁面

歐盟法律規定,個人數據只能流向數據私隱法規同樣嚴格的司法管轄區,而Facebook總部所在的美國不被認爲符合這方面的標準。

反壟斷
數據保護之下的反壟斷問題

張冬方:如果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勝訴,這就意味著數據保護和反壟斷聯手的成功,反壟斷監管一種全新打法的成功。

歐盟
歐盟承認實施GDPR有難度

官方報告透露,生效已兩年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被證明難以實施,而且給中小企業和那些開發新技術的企業帶來特別沉重的負擔。

數據
數據規則:構建數字經濟之制度基石

蔡雄山:數據作爲一種新型生產要素被納入《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是一個劃時代的決定。

人死後社群媒體賬戶怎麼處理?

科技使人在死後以新形式繼續存在。如何處理死後在網上留下的大量個人資訊以及基因記錄,目前沒有一致的規則。

Facebook
Facebook調查2.67億用戶資訊被洩露報導

這家社群媒體集團稱正在調查這一問題,但表示這「很可能是在我們近幾年爲更好地保護用戶資訊而做出改變之前獲得的資訊」。

數據
數據使用應符合公共利益

科伊爾:數據不應被視爲純粹的私有資產,而應被視爲必須爲公共利益而分享的資產。各國政府不能放棄管理數據的責任。

中國有3.64億條聊天記錄暴露在網上

GDI基金會的赫韋爾斯發現了一個有3.64億條中國網民聊天記錄的資料庫,任何搜尋該資料庫IP地址的人都可在自由訪問該資料庫。

必須阻止政治競選濫用個人數據

德納姆:隨著政治競選活動的演化,它將會採用更多最先進的數字行銷技術。我們迫切需要修改這方面的法律、監管框架和制裁措施。

保護數據?從整理辦公桌開始

爲避免洩露數據從而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公司紛紛開始整理辦公桌,將以前亂放的檔案鎖進抽屜。

美國應該儘快制定數據保護規則

德爾貝內:美國在數據和私隱保護方面遠遠落後於大多數發達國家,因此需要儘快制定合理準則,重點是企業、消費者和政府的責任。

FT社評:數據保護法規應合理可行

如何在資訊自由和個人隱私之間找到平衡?相關法規的修訂應尊重這一原則:個人是其私人數據的最終所有者,但任何新法規都必須合理,便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