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幾年前,我在一家大型媒體公司擔任部門主管。一次,一名員工跑來找我,說他的團隊負責人「搶」了他的女友,自己再也無法與之共事了。他還說,其他同事都對這位負責人的行爲不齒。我說我對此表示同情,但做不了什麼,也不應該做什麼。隨後,我離開了這家公司,把這件事丟到了腦後,直到我在報紙上看到,英格蘭足球隊經理解除了約翰•特里(John Terry)的隊長職務。我必須承認自己相當喫驚。那件事我做錯了嗎?
主管,男,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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