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經濟面臨主權債務等多重危機困擾,但其深層根源與超主權貨幣內在機制侷限有關。危機國外部債務相對規模過高是導致歐債危機的特徵條件,由於積累過高外債需要一段時期國際收支持續逆差失衡,因而歐債危機本質上是一個巨大規模的實際匯率錯配與國際收支失衡產物。歐元體制現存形式的內在侷限,一方面在一段時期爲部分歐元成員國不可持續外部失衡提供誘致和實現機制,另一方面使歐元區整體失去治理失衡舊機制後又未能獲得新手段。
基本事實表明,把部分歐元國拖入危機泥潭的不僅是通常債務負擔過重,更爲關鍵的是在債務結構方面外債比例過高以及「國際投資淨頭寸(NIIP)」負值過大。觀察多國債務率數據可以看到,歐元區總體和歐元危機國債務率確實很高,但與其他發達國家比較並非高得離譜。但是歐元區危機國通常外債較高。以2009公共部門外債佔GDP比例爲觀察指標,葡萄牙、希臘、愛爾蘭都在70%以上,較低者義大利與西班牙也分別在50%和30%上下。另外除義大利之外,2010年其他四個危機國國際投資淨頭寸負值表示的即國際淨債務GDP佔比高達90%-108%。
依據開放宏觀經濟學常識,一國特定時點過高外部債務存量,必由早先時期過高國際收支逆差流量累積轉化而來,也必以本國實際匯率持續高估作爲必要條件。因而要解釋歐債危機真實根源,需要提出一個符合歐元區基本情況的國際收支失衡和實際匯率錯配假說。可以用兩句話概括這個失衡發生機制。第一,歐元成員國「競爭力差離傾向」,通過經常賬戶持續赤字派生外部舉借債需求。第二,單一貨幣體制下資本市場「收益率扭曲效應」,在一段時期爲成員國低成本外部舉債提供現實條件。兩重效應配合作用下,持續外部失衡伴隨持續外債累積,通過內外部環境演變,終於在華爾街金融危機衝擊下歷史性達致「完美風暴」條件,並通過希臘這個南歐國家特殊而誇張的政治運作方式引爆歐債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