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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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逮捕數十名親民主政治人士

這是自去年中國在香港實施嚴格的新國家安全法以來,警方對香港反對派進行的最大規模拘捕行動之一。

黃之鋒被禁止參加香港區議會選舉

香港當局表示,取消黃之鋒參選資格的原因是他領導的「香港衆志」呼籲「自決」,違反香港《基本法》。

香港終審法院推翻黃之鋒三人入獄判決

香港終審法院週二裁定,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2016年試圖衝擊政府辦公室被判非法集會,原審判決三人不用入獄,該判決並無明顯不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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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將再度入獄

香港16名社運人士被判在「佔中」運動中犯藐視法庭罪,之前已被判監禁6個月、現保釋在外的黃之鋒再獲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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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和羅冠聰獲保釋

兩人以5萬港元的保釋金從香港終審法院獲准保釋,但必須上交護照並每週都要向警方報告,直到11月7日法院審理他們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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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考驗香港年輕民主人士的勇氣

黃之鋒和羅冠聰可能發現坐牢提升了他們作爲反對威權體制的自由鬥士的資歷,但其他被捕社運人士的家人也感到擔心。

香港社運人士轉戰史學研究

黃之鋒和一羣年輕學者發起衆籌,擬籌集6.4萬美元,在英美及其他地區開展檔案研究,編撰由香港人詮釋的香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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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與北京抗爭的少年

這個年僅18歲的香港少年並不起眼,不像是一個站在風口浪尖的運動領袖,他胸口的標誌只是一把雨傘。黃之鋒自稱不是英雄,只是想要對自己未來的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