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和羅冠聰獲保釋

兩人以5萬港元的保釋金從香港終審法院獲准保釋,但必須上交護照並每週都要向警方報告,直到11月7日法院審理他們的上訴。

香港民主社運人士黃之鋒(Joshua Wong,文首圖左)與羅冠聰(Nathan Law,文首圖右)已獲保釋,並等候就入獄判決上訴。先前兩人因煽動非法集會被判入獄。

今年8月,這兩名年輕的社運人士因2014年的「佔中」抗議活動被判入獄,其時半自治的香港正在打壓反對北京方面的人士。

人權組織稱,對黃之鋒、羅冠聰及其他十幾名民主社運人士的判決,使這些人成爲香港的首批「政治犯」——而北京方面任命的香港政府則反對這一說法。

您已閱讀23%(207字),剩餘77%(678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