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

立法法
模糊表述將令「稅收法定」落虛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聶日明:2000年出臺的《立法法》已規定稅收基本制度要立法,但現實卻是立法缺失、徵稅多依據對行政部門的空白授權。修訂草案若仍然模糊措辭,將是重大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