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談城市化下一站
財稅體制改革歷來都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習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要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任務,建設現代化的財政體系是其題中之意。201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之後,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撰文,提出了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建立預算和績效管理制度和健全地方稅體系等內容。其中,關於房地產稅的描述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肖捷部長指出,將會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同時還指出,要「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並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
關於房地產稅的討論由來已久,但每次討論的論題各有所側重。而且,經過多次討論,學界和業界在諸多問題上也已逐步形成共識,如房產稅(本文的「房產稅」,特指保有環節的房地產稅)的地方稅屬性、是否該徵房產稅以及房產稅的法理基礎等。本輪討論的核心內容更多體現在徵收的細節問題上,如減免政策、稅率、和效應等方面,以及房產稅能否成爲地方稅的主體部分等,這也是本文重點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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