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中國經濟

產業政策大討論:政府具有制定產業政策的能力嗎?

鄭志剛:我們無法確信政府制定的產業政策並非不是激勵扭曲的結果。政府作爲的邊界更多應集中在公共品的提供。

【編者按】張維迎林毅夫產業政策之爭舉國關注,令人回想起兩年前由楊小凱追思會引發的大討論。(參見《楊小凱專題》)這場爭論不僅關於學術,也關於當下,更關於中國經濟向何處去。FT中文網近期組織專題討論,期待理性爭鳴。編輯事宜,聯繫徐瑾[email protected]

最近,張維迎教授與林毅夫教授圍繞產業政策的爭論引發了學界和業界對產業政策的邊界、實施效果等問題的持續思考。11月9日在北大朗潤園舉辦的張維迎教授與林毅夫教授產業政策思辨會更是將產業政策的全民討論推向高潮。事實上,一個與這次產業政策爭論相關,但更爲根本的問題是:政府是否具有制定產業政策的能力?如果說,張維迎與林毅夫兩位教授是圍繞「政府是否應該制定產業政策」來展開討論,本文則希望從「政府是否具有制定產業政策的能力」 這一新的視角重新思考政府作爲的邊界等問題。

在以激勵機制設計爲內容的資訊經濟學成爲微觀經濟學教科書標準內容的今天(在激勵合約設計理論做出突出貢獻的霍姆斯特姆教授今年成爲諾貝兒經濟學獎的新科得主),理論上,政府應該如同上市公司一樣具有激勵機制設計的能力。例如,上市公司股東委託董事會經過基於經理人薪酬績效敏感性的薪酬設計,使經理人變得更加努力;看起來向經理人支付了與以往相比高的薪酬,但激勵充分的經理人爲股東創造了更多的投資回報。既然同樣並非自然人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激勵機制設計解決資訊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危機問題,那麼,至少在邏輯上,我們並不能否認同樣是非自然人的政府應該具有激勵機制設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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