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中國經濟

產業政策大討論:廣義與狹義的產業政策

王家卓:政府在建立市場制度、保護智慧財產、支持基礎研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其是否屬於產業政策的範圍?

【編者按】張維迎林毅夫產業政策之爭舉國關注,令人回想起兩年前由楊小凱追思會引發的大討論。(參見《楊小凱專題》)這場爭論不僅關於學術,也關於當下,更關於中國經濟向何處去。FT中文網近期組織專題討論,期待理性爭鳴。編輯事宜,聯繫徐瑾[email protected]

張維迎與林毅夫兩位經濟學家關於產業政策的爭論引起了學術界、產業界、政策制定部門與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中國政府的產業政策在支持了光伏、LED等一些新興產業後出現了產能過剩,企業倒閉;而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在過去30多年中廣泛參與和實際主導了中國的經濟發展,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的制度建立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對中國經濟的長期成長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些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似乎爲兩位學者的爭論提供了各自的爭論依據。但細讀兩位學者的爭論,發現他們雖然可能在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一般性的作用問題上存在著一些根本性的分歧,但具體到目前引起爭論的創新與產業政策的關係問題上,其各自看法的核心其實「並不一定」是矛盾的。爭論產生的主要原因似乎在於他們在爭論中所用的「產業政策」的概念,並沒有首先予以明確的界定,從而在對產業政策概念具有共識的基礎上進行爭論。相反,爭論的雙方都是在實際上「自我界定」、但又沒有向對方明確定義的情況下使用這一概念,從而造成了一些誤解和沒有針對性的爭論,反而偏離了這個問題的一些真正要點所在。

一、 雙方所說的產業政策的邊界和範圍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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