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

中國需爲死刑改革繼續凝聚共識

FT中文網撰稿人劉波:集資詐騙罪廢除死刑說明,專家與大眾並非對立,而是法治改革的盟友關係。在死刑適用範圍縮小後,死刑執行中暴露出的問題將變得日益突出,而這些難題的緩解需要依賴社會的合力。

死刑問題一直牽動著中國人的神經。藥家鑫案、聶樹斌案、曾成傑案、呼格吉勒圖案……近年來的許多爭議性案件都直接涉及死刑問題,或者是死刑的判決,或者是死刑的執行。

在死刑問題不斷攪動公共輿論之時,中國的死刑制度也在逐漸地經歷變革。8月29日中國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再次取消了九個死刑罪名。在這九個罪名中,集資詐騙罪的死刑尤爲引人注目,因爲這個條款的背後有著許多故事,最著名的當屬吳英案。在2012年全國「兩會」閉幕後,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曾專門就此事回答記者提問。三個月後,吳英案終審改判死緩。2014年7月11日,吳英從死緩減刑至無期徒刑。

吳英,這個曾是商業先驅後又直面死亡的人,最終躲過了死刑。當時,無論是普羅大眾依靠直覺,還是法律專家依靠嚴密的邏輯和推理,都曾做出她「罪不至死」的結論。然而人們也許會猜測,正是吳英案所涉及的政治因素救了她一命,因爲吳英案當時已經成爲中國司法改革的標誌性事件之一。但隨著刑法修正案(九)的通過,因集資詐騙罪而「掉腦袋」的風險,至少終於在成文法層面消失了。毫無疑問,這是死刑制度改革的一次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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