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

談論赦免貪官爲時尚早

讀者韋彬:只有當集團化腐敗被各個擊破、反腐制度得到相應建設、黨政官員能做到依法執政時,談論赦免貪官纔有現實基礎。眼前反腐形勢焦灼,談赦免不合時宜。

大概在習近平王歧山開始進行反腐之時,許多人並未想到這場反腐會持續如此之久。在今年的兩會上,更是將反腐變成會議的主題。在今年的兩會進行過程中,仍有省部級以上官員落馬。也因此,今年的兩會被稱之爲最嚴肅的兩會。在如此高壓強勢的反腐之下,大概沒有哪位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心情可以像以往那般輕鬆。在這樣氣氛的影響下,今年兩會的媒體報導也沒有以往那麼地娛樂化。

那麼這場反腐還會持續多久?大概這是目前許多人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官場上官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教授3月31日在《金融時報》中文網發表文章,認爲應該用赦免貪官來換取他們的財產公示。具體原因,就是中國的腐敗問題過於嚴重,面積太大,反腐的紀律人員太少,而腐敗的官員太多。如果按現在的速度反腐下去,恐怕是遙遙無期。因此,赦免腐敗的官員,以換取他們的財產公開,退回貪腐的錢款,是一種無奈但有效的舉措。這樣的想法有其合理之處,但是否適合在當前的形勢下進行,筆者卻不以爲然。

對於能否赦免貪官,需要有預設的前提,就是需要了解當前的腐敗問題從何而來,如何解決,然後纔有赦免與否的結論。對於當前的腐敗,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的官員腐敗與社會文化環境、制度等因素有關。正是由於制度上的運轉不靈,導致衆多的反腐防腐機構如同虛設,形成了眼前嚴峻的腐敗形勢。而這些腐敗,甚至已經出現了集團化,如所謂的石油幫、山西幫、祕書幫等;全面化,在黨政軍,國企央企等各個領域均出現大老虎;而小蒼蠅巨腐的情況也極爲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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