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CEO

CEO任期該多長?

FT專欄作家加普:企業掌門人任期太久容易滋生官僚主義,過短又會導致決策急功近利。有才華的領導者任期多長沒有一定之規,但7到10年似乎比較合適。

有訊息稱,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董事會在祕密舉行會議,辯論該公司執行長(CEO)的任期是否應該爲20年。對此人們自然會問,當初是哪個自大狂提出這種想法的?

答案是傑克•韋爾奇(Jack Welch),這位投股市所好、上過《財富》(Fortune)雜誌封面的前CEO執掌GE 20年,在2001年一切開始走下坡路的時候,明智地功成身退。他的繼任者、「好戰士」傑夫•伊梅特(Jeff Immelt)在過去13年間重塑了GE,並推動公司走向全球化,人們卻對此不以爲意。

對研究GE董事會政治的人來說,《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最近關於GE掌門人傳奇性任職20年的文章提供了許多素材——韋爾奇的兩位前任實際上都幹了9年。一種解讀是,它只是巧妙地宣佈伊梅特因得不到股市任何回報而厭倦了打拼,已準備好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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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普

約翰·加普(John Gapper)是英國《金融時報》副主編、首席產業評論員。他的專欄每週四會出現在英國《金融時報》的評論版。加普從1987年開始就在英國《金融時報》工作,報導勞資關係、銀行和媒體。他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做《閃閃發亮的騙局》(All That Glitters),講的是霸菱銀行1995年倒閉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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