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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專欄:CEO應該何時謝幕?

CEO未能實現戰略目標,就足以立即招來免職通知,英國石油的唐熙華就這樣成了災難事件的犧牲品。那麼,執行長應該在何時謝幕呢?

特里•萊希爵士(Sir Terry Leahy)在輝煌時刻從特易購(Tesco)急流勇退。事業處於歷史谷底的迪德簡•蒂亞姆(Tidjane Thiam)仍在保誠(Prudential)苦苦堅持。好鬥的英航(British Airways)執行長威利•沃爾什(Willie Walsh)和英國石油(BP)的唐熙華(Tony Hayward)——或許像李爾王(King Lear)一樣,他們受到的懲罰過重——也承受著壓力。那麼,執行長應該何時謝幕呢?

無論是擴張還是其它什麼戰略,未能實現戰略目標,足以立即招來免職通知:可憐的蒂亞姆。與糟糕的計劃扯上關係的CEO只有(通常也會如此)迅速拿出一項成功的備選方案,才能證明自己有資格繼續留任。否則,就該輸入新鮮血液了。

那些接手一個爛攤子、或在任內抵制危機的CEO們,可以要求股東再寬容一些。如果沃爾什能戰勝工會,同時又不必拆分英航——誠然,這個要求有些離譜——他就能全身而退,儘管短時期內不得人心,但終會在史冊中獲得讚譽。他的直接獎勵是:挪出位置,在英航與伊比利亞航空公司(Iberia)合併後的公司內擔任某個不那麼繁重的職位,再也不必直接面對工人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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