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諾登

法律專家:香港放走史諾登合法

香港政府表示,由於美國政府要求引渡史諾登的檔案未能完全符合香港要求,因此放走史諾登完全合法,對此一些法律專家表示支持。

法律專家表示,香港當局允許藏身該地的前美國諜報機構合約員工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離開這塊中國領土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儘管此舉招致美國政府的強烈批評。

史諾登洩露了詳細記錄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大範圍監控活動的檔案,因此受到美方的通緝。上週日早晨,史諾登乘機離開香港,前往莫斯科。預計他的最終目的地將是厄瓜多,他會申請在該國避難。

儘管美國政府上週末發出引渡請求,但香港當局仍允許史諾登「逃離」,白宮表示對此感到「失望」。

您已閱讀19%(221字),剩餘81%(961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