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於媒體披露中國國務院「大部制改革」方案相關細節,民間對於此項改革的種種猜測與期待再次浮出水面。鑑於中國一年一度的「兩會」很快就要召開,這是否預示著2008年中國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後的另一次中央政府部門改革大動作,開始引發各種猜想。尤其是鐵道部是否併入交通部、是否會有「大財政部」、「大能源部」等規劃等,最爲引起關注,因爲這與經濟、民生均息息相關。
但由於「大部制改革」並非新事,而是已有多年構想,所以此時追溯一下其歷史歷程也不無必要。以往的「大部制改革」舉措無不祭出轉變政府職能、打造服務型政府、政府由經濟活動直接干預者變爲中立仲裁者,以及精簡政府結構、提高行政效率等等旗號。但說得樂觀一些,直至今日中國仍還處在走向現代型政府的半山腰上。也多有學者指出,在政府規模方面,改革也一直未能走出精簡之後再膨脹的怪圈。
中國的「大部制改革」應該把目標明確設定爲政府職能轉型,提升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實施社會管理的能力。「大部制」只應是這項改革的簡稱,而非以大爲好,以大爲美,其目的不應是合併,而是實現對政府行政管理與調控資源的更高效的配置。政府內部的機構調整並不必然改變政府的性質及其與社會的關係,如果「大部制改革」不能解決權力過於集中而又缺乏監督,也缺乏歸責與糾正機制的問題,它就很難負起所謂「政治體制改革突破口」的重任,也難以避免「新瓶裝舊酒」之譏。
您已閱讀34%(572字),剩餘66%(1094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