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一些可能成爲企業家的人會來問我,他們是應該辭職去開公司,還是應該保留現有的工作,兼職創辦企業。我通常建議他們選擇後者,因爲這個辦法對我是適用的。大學畢業後有6年的時間,我都是一邊給別人打工,一邊利用晚上、週末和假期兼職做自己的項目,比如酒吧和軟體公司。我在20多歲時沒有休過多少假,因爲我要兼職管理各種各樣的企業,實在是太忙了。
轉折點是我所在公司佳活賓信(Kleinwort Benson)流傳的一份備忘錄,規定員工不得在外部公司擔任管理職位或持有股份。當時我就知道,冒險一搏、全面自主創業的時機已經到了,於是第二個月我就跳了槽,實現了獨立。我明顯感覺到了自由,但我並不後悔當年一邊給人打工一邊創業。那是我學徒經歷的一部分。
在保有一份工作的同時謀劃成爲一名企業家,其優勢是顯而易見的。你可以從別人的教訓中吸取經驗;你可以獲得一份收入,支付自己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日常費用;你可以對沖自己的賭注,以防自由職業活動告吹。劣勢也是明顯的:如果老闆發現你濫用資源或者不專注於平時的工作,你就會有麻煩;你利用業餘時間經營的生意永遠得不到企業真正成功所需的關注和投入。如果你有抱負,兼職選擇只能是暫時的。你應該制定一個「棄船」目標:屆時你會毅然拋棄工作,一頭扎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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