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上週讀到史蒂芬•赫斯特(Stephen Hester)的薪酬高達960萬英鎊(合1580萬美元)時,我感到一種道德義憤。這位蘇格蘭皇家銀行(RBS)執行長居然能拿到如此高的薪酬,令我感到,這是有史以來高得最爲離譜的高階主管薪酬。
這不僅是因爲,他給自己支付的薪酬比他所在銀行出納員的薪酬高出600倍,或者大大超過駿懋銀行(Lloyds)或花旗銀行(Citibank)負責人的薪酬。真正令人憤怒的是:我們都曾就讀於牛津大學瑪格莉特夫人學堂(Lady Margaret Hall, Oxford),史蒂夫•赫斯特(Steve Hester,他當時的名字)還比我低一屆。我開始上大學二年級時,史蒂夫還是個新生,由於兩方面的原因,我當時覺得他是劣等生。他是那所紅磚牆的女子學院所錄取的首批男生之一,而那些男生大多是被古老的男校拒之門外的人,並且總的來說,是一羣非常不怎麼樣的傢伙。令我更加小看他的是,史蒂夫當時18¾歲,而我20¼歲。
一眨眼30年過去了,史蒂芬仍然比我小1歲半——截至上週五,他48½歲,我50歲。因此,他的薪酬如此之高,不僅令人反感,感覺上更是違反了自然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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