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不少本科大四學生和即將畢業的碩士研究生的求職簡歷。他們中的很多人都喜歡把自己在校期間參加過的一堆社會活動羅列其中。但對於一個向媒體的編輯部門求職的人來說,就算拿了再多的獎學金、參加了再多活動,也沒有一篇角度新穎、思路清晰、文筆簡潔的文章更有說服力。因爲首先那些社會活動的規模難以界定,就算它們有些知名度,應聘者在其中的角色份量也很難辨別。我也見過一些前來應聘初級、中級崗位的有工作經驗的簡歷,驚訝地發現這其中不少人以前的工作履歷成績斐然,經常見到「經理」、「項目負責人」、「總監」等頭銜。作爲主面試官的陪同者,我暗自揣度這樣的自我介紹未必能得到我身旁主考官的認同,他只想招一個熟練工人,而不是給自己找個競爭對手。
一般初級應聘者都喜歡把自己打扮成具有決策者特徵的選手,在談到以往工作經歷時,喜歡用「組織」、「策劃」、「發起」、「管理」等暗示自己有管理者特質的辭彙,而實際上他們應聘的崗位通常需要的是有想法、但更重要的是有執行能力的人。
給簡歷化妝是個全球性的問題。一家總部位於倫敦金融城的職前篩選機構Powerchex對4000份大學畢業生的求職申請的調查顯示,在應聘金融業職位的人中,有22%的人簡歷「作假」。手法有下:一,隱瞞不報。故意遺漏平庸的學業成績和在校違紀的記錄等。二,誇大業績。比如把給人當助手詮釋爲「組織、領導」。而據我的多年觀察,綜合中國職場某些實例,應該還有三,有意誤導。比如把肄業於某知名大學的事實簡寫成「2002 知名大學」,讓人誤以爲是畢業於該校。四,刻意忽略。把歷時太短或者不太光彩的職業經歷輕輕抹去,就當根本沒這回事。我有位朋友工作十年來一共做過十一份工作。他對簡歷的處理方法是留下其中四至五個與應聘職位相關的經歷,並把它們的工作期限拉長。歐美流行的在簡歷上留下證明人的做法在中國實施效果不一定好,因爲中國職場的變化實在太快。五年前你工作過的地方,很可能早就物是人非,甚至已經關門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