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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我喜歡用分號

阿胡賈:分號不只是表示停頓,它還帶來戲劇性,有獨特的力量和節奏感,這是其他標點符號做不到的。

本文作者是科學評論員

分號的慢慢消亡是毀滅性的;沒有哪個標點符號能與之媲美。根據語言學習平臺Babbel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自2000年以來,它在英式英語書籍中的使用頻率大幅下降,從每205個單詞出現一次降至每390個單詞出現一次。

分號被認爲是在1494年由義大利學者和印刷商老阿爾杜斯•皮烏斯•馬努蒂烏斯(Aldus Pius Manutius the Elder)首次使用的,受到作家寇特•馮內果(Kurt Vonnegut)不要使用分號的建議的永遠詛咒。馮內果寫道:「它們的作用只是表明你上過大學。」如果說寫作者擔心自己顯得裝腔作勢,那麼他們更害怕顯得無知:Babbel的一項學生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人不知道如何使用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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