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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圈尊崇「創辦人CEO」之風未絕

有一種想法認爲,管理公司的最好人選就是當初在車庫或宿舍把公司成立起來的人,矽谷風險資本家就格外信這一套。

創辦人兼CEO在美國科技行業屬於被高看一等的一類人,他們不僅被稱讚是天賦異稟的創新者,還被譽爲商業天才。科技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源於一種令人興奮的想法:有些人能看到未來,並且讓所有其他人追隨他們的意志。

現在這些人正在陸續離開。Netflix剛剛公佈了聯合創辦人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走後的第一組盈利數字——這個男人將一家DVD租賃公司變成了娛樂業中最強大的勢力之一。比他更早的是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於2021卸任亞馬遜(Amazon)執行長,同年傑克•杜爾西(Jack Dorsey)離開了Twitter。微軟(Microsoft)、蘋果(Apple)和Alphabet已經由非創辦人掌管了好幾年。

還是有一些人沒走。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仍然是Meta執行長,布萊恩•切斯基(Brian Chesky)在領導Airbnb(Airbnb),麥可•戴爾(Michael Dell)是電腦廠商戴爾科技(Dell Technologies)的執行長,埃文•斯皮格爾(Evan Spiegel)執掌社群媒體公司Snap。馬克•貝尼奧夫(Marc Benioff)大概是想找好接班人,他在Salesforce任命了多個聯席CEO,但他們一個一個離開了,因此他還在繼續他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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