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研討會的主題是「新形勢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制度建設和政策舉措」。圍繞這一主題,結合進入改革深水區的國企改革,我想主要從以下三個問題談如何恢復民營企業家的信心和穩定民營企業的預期,紮實推動民營經濟發展。
第一,通過深化國企混改推動民營經濟發展。
從2013年開始,我們啓動以「所有制混合」爲特徵的新一輪國企改革。主要的舉措是引入民資背景的戰投。爲什麼需要引入民資背景的戰投呢?歷史上,我們不是沒有通過股份制改造、甚至上市來引入社會資本。但資本社會化並沒有改變國資「一股獨大」下國企「所有者缺位」的局面,國企效率的提升有限。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的民資不再是以往的財務投資者,而是變成了持有較大持股比例的戰略投資者。這是這一輪混改十分重要的變化。理論上,在引入民資背景的戰投實現的「所有制的混合」後將給國企帶來兩方面積極的變化。一方面是實化了股東的責任,緩減了國企固有的所有者缺位問題。成爲戰略投資者後,這些民資將意識到,一旦做出錯誤決策,將由自己投入的真金白銀埋單。因而,民資有激勵推動國企經營機制的轉化,實現國企經營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成爲戰略投資者的民資將與國資形成制衡的股權構架,在損害公司價值,進而股東利益的議案上說「不」,建立自動糾錯機制,推動了國企公司治理的規範。剛纔發改委體改司徐善長司長介紹,在近年來已經完成的國企混改試點企業中,引入民資戰投的持股比例平均在35%以上。這樣做的目的其實就是,即使民資戰投沒有控股權,但有一票否決權,因而在重要事項上有話語權,實現了經濟學意義上所謂的「激勵相容」,因此願意參與國企混改。這些講的主要是國企混改帶給國企自身的變化,例如,推動國企經營機制的轉變和公司治理的規範,更好地實現盤活存量,乃至做大、做強、做優「國有資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