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收宮之年。經過幾輪的改革,國企公司治理基本架構已經初步搭建。最近國企改革完成的內容包括公司制改造,董事會獨立性的提高,以及在金融機構中全面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等等。之前完成的內容則包括上市公司推出獨立董事制度,從職工監事到外派監事,等等。即使ESG(環境、社會責任與治理)、女性董事等這些公司治理的國際前沿熱點話題也開始進入中國國企公司治理的視野。
現在擺在很多國企面前的突出問題是如何提升治理效率。這裏所謂的治理效率指的是如何在已經搭建的公司治理架構下以更低的成本實現「確保投資按時收回並取得合理回報」(Shleifer)這一治理目的。
那麼,國企在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上如何提升治理效率呢?我想在這裏向大家分享三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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