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多年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年幼的孩子,對於那個年代,有一件事是我不懷念的,那就是出汗。我的意思是,擠進倫敦地跌的時候,我的背上真的會流淌焦慮的汗水。我得趕在截止期限之前到託兒所接走孩子們,但我總是太晚下班。爲什麼?因爲愧疚。我偷偷溜出去的時候其他人都還在辦公桌前工作——那時大家都知道我是個糟糕的員工。
照顧孩子們之後,我會檢視我的黑莓(BlackBerry)手機,經常工作到深夜或者在名義上的休息日工作。
事實上,我那時在從事彈性工作——調整工作日程安排,使其適合我的日常生活規律,而不是死守傳統的辦公時間。這種工作模式當時很少見,但如今其有效性得到了認可——而且,人們希望薪酬能反映自己在家加班的時間。但是「彈性工作制」這個術語和概念20年前纔開始流行起來,就在我開始跑步趕地鐵的不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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