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1970年無法預測到的諸多事情之一是,他的著名文章《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增加利潤》(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發表50週年紀念日將落在一場全球大流行期間。
這位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的經濟學家可能不會那麼意外的是,在他譴責高階主管們爲了「籠統的社會利益」而花股東的錢,沉溺於「虛僞的粉飾」半個世紀後,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正在復興。
弗里德曼的觀點繼續引發辯論。在最近由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Booth School of Business)主辦的在線週年紀念活動上,這一點非常清楚。就像布斯商學院教授、印度央行(Reserve Bank of India)前行長拉古拉姆•拉詹(Raghuram Rajan)在會議現場接受採訪時告訴我的那樣,弗里德曼的觀點「有道理,但只是大致有道理」。股東價值最大化「聽起來很陰險,聽起來很親富,聽起來很邪惡——即使它對社會來說——以及在許多情況下——是正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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