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格力電器

格力股改:走完國企改制的「最後一公里」

鄭志剛:格力股改圍繞國企改制如何走完「最後一公里」,以及如何設計股權結構加強公司控制等,突破了以往固有的模式,開展了積極和有益的探索。

2019年12月2日晚,格力電器公告,原大股東格力集團已與高瓴資本旗下的珠海明駿簽署格力電器股份轉讓協議。在格力集團完成向珠海明駿的股份轉讓協議後,斥資416.6億元,從格力集團手中收購格力電器15%股權的珠海明駿將成爲格力電器新的大股東。而董明珠則藉助傳統的持股和有限合夥投資協議構架的綜合設計,最終構建了一個長達4級的金字塔式的控股鏈條,形成對第一大股東珠海明駿在格力股東大會投票表決行爲的潛在影響。

按照格力電器2019年三季報,截至9月末,在公司前十大股東中,格力集團持股18.22%,爲第一大股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由格力空調經銷商設立的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11.92%、8.91%,分別列居第二、三。此外,董明珠持股0.74%,爲第七大股東;高瓴資本持股0.72%,爲第八大股東。

這意味著,在格力股改完成後,董明珠可以潛在影響的股份,除了直接持有的0.74%,和由格力空調經銷商設立的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8.91%,還將藉助上述有限合夥協議框架和持股框架形成的金字塔式控股鏈條影響第一大股東珠海明駿持有的15%。這尚不包括按照相關協議,上市公司未來還將給予管理層不超過4%的股權激勵。我們理解,這是一些媒體報導2019年1月成功連任格力電器董事長的董明珠成爲這次格力股改「最大贏家」背後的原因。

您已閱讀17%(565字),剩餘83%(280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公司治理新視野

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他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成員、北京國有資產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泰康資產等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設計出來的》《成爲董事長—鄭志剛公司治理通識課》《分散股權時代的中國公司治理:理論與證據》《國企混改的理論、路徑和模式》等著作。

相關文章

相關話題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