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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何以成爲職場美德?

布萊克:耐心或許不時髦,但它正在一定程度上再度得到重視。我接觸的各界人士都認爲,耐心可以是積極有效的。

曾任英國資深政府律師的理察•傑克遜(Richard Jackson)在考驗其初級團隊時,會要求他們就如何應對一場部門危機獻計獻策。他注意到,大部分員工沒有在清單上列入「暫時什麼都不做」。

大多數人似乎並不認爲,在工作中拿出耐心是一種可行的行動方案。「耐心」(patience)一詞源於拉丁文的「受苦」(patientia),如今傾向於被用來暗示被動、忍耐、容忍、甚至逆來順受。這些都不是職場注重的品質。

然而,這種品質有著輝煌的歷史,14世紀末威廉•蘭葛倫(William Langland)在詩歌《耕者皮爾斯》(Piers Plowman)中首次寫到「耐心是一種美德」。把時鐘再倒撥1000年,羅馬基督教詩人普魯登修斯(Prudentius)在其寓言性史詩《心靈的衝突》(Psychomachia)中,將耐心列爲七大美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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