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房地產

租購併舉如何落到實處?

劉波:中國住房租賃市場要向規模化、集約化、專門化的方向發展,但重點應是增加供給,提供優質服務,保護租戶利益。

民生多艱,公民居住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尤其讓人揪心。自中共「十九大」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以來,租購併舉便是中國民間關注的熱點話題,在今年「兩會」上亦被代表們頻繁提起。一些學者認爲,「房住不炒」和租購併舉可能成爲未來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主題詞。然而,要把租購併舉落到實處,依然不易。

自1980年代的商品房改革以來,儘管大量農村、內地人口進入大城市,存在巨大的租房需求,但住房租賃市場一直髮展得不夠完善。具體表現爲:自有住房的比例高於許多發達國家;絕大多數用於出租的住房爲個人擁有,彼此差異大,不利於商業化出租;專門的住房租賃業不發達,供給也比較緊缺。要落實租購併舉,當然需要住房租賃市場向着規模化、集約化、專門化的方向發展。然而遺憾的是,截止目前的發展路徑只有規模化之名,而沒有規模化之實。

具體的例子是,去年夏天北京等大城市房租暴漲,曾出現一個月房租漲幅逾20%的情況。房租上漲的部分動力恰恰來源於,由於政府做出政策表態,要讓房地產向租購併舉、租售平權的方向發展,開發商和中介機構等力量便大舉湧入長租公寓市場。一些從業者採取的操作方式是以高出市場價格20%以上的高價囤積房源,從而形成了一定的壟斷。儘管企業對出租房進行統一裝修,規範的合同化運作,的確對租房者有一定好處,但根本問題在於,租房和借貸兩種不同的經濟行爲纏繞在了一起。很多租戶簽訂的租房合同實爲借款合同,而長租公寓運營者以租戶的信用爲基礎,可以一次性地從金融機構借到相當於全年房租的資金。租房演變爲金融操作後,租戶承擔了過大風險,而資金鍊一旦斷裂,就會出現房屋已被房東收回而租戶還必須還錢等荒謬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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