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國企混改

從聯通到北方信託:國企混改的不變與變

鄭志剛:從聯通爲代表的央企混改試水,到北方信託爲代表的地方國企全面鋪開,爲我們評價國企混改過程中,公司治理制度設計理念的不變與變帶來新的契機。

2018年11月20日,天津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信託)混改項目正式簽約,標誌着天津市第一家國有控股股份制非銀行金融機構混改項目的完成。成立於1987年10月的北方信託是中國最早組建的信託公司之一,註冊資金10.01億元人民幣。通過混改,北方信託成功引入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中通瑞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益科正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家民營企業新股東,合計受讓50.07%的股權。

先前2017年8月,中國聯通通過引入中國人壽和BATJ等戰略投資者成爲完成混改的第一家央企,中國聯通由此被譽爲「央企混改第一股」。從以聯通爲代表的央企混改試水,到以北方信託爲代表的地方國企全面鋪開,如今北方信託混改的階段性完成爲我們觀察和評價國企混改深入過程中公司治理制度設計理念的不變與變帶來新的契機。

我們注意到,無論中國聯通還是北方信託,在混改過程中都有意或無意遵循了以下「相同」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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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新視野

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他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成員、北京國有資產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泰康資產等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設計出來的》《成爲董事長—鄭志剛公司治理通識課》《分散股權時代的中國公司治理:理論與證據》《國企混改的理論、路徑和模式》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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