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2018-09-03)報導,「包括國資委、地方政府、中央事業單位在內的『國資系』主體正在參與或已經完成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交易」,「國旅聯合、三聚環保、華塑控股等20餘家民營上市公司,均正在或已經完成相關股權轉讓事項,且均有國資接盤方,受讓股權合計超過30次,交易金額超百億。其中,三聚環保、新築股份、金力泰等民營公司更是徹底變身爲國營企業」。該報記者用「國資摸底」、「國資開啓『掃貨模式』」來描述近期發生在中國資本市場上,公司控制權由原來的民資控股轉向國資控股的現象。
容易理解,控股股東將對公司未來治理構架和發展方向選擇上打上深深的印記,因而控制權轉移對一家企業而言舉足輕重。特別是,以往圍繞控股股東性質的大量經驗研究表明,控股股東的國有性質與企業會計和市場績效統計上顯著負相關。國企治理構架下常見的所有者缺位和長的委託代理鏈條問題,被用來解釋二者之間顯著的負相關係。近期發生的民資控制權轉爲國資現象,是否意味著原本盈利動機明確的民資主導的治理構架,重新退回到國資主導的所有者缺位和長的委託代理鏈條的治理構架呢?中國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設在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後難道在今天出現了某種程度的倒退?一些媒體和學者甚至將上述現象解讀爲發生在中國資本市場領域的「國進民退」。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理解近期發生在中國資本市場上述獨特現象呢?
首先,近期發生的民資控制權轉爲國資現象,只是民企爲了緩解資金鍊緊張而完成的一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民企從自身面臨的困境出發做出的一種理性選擇。很多人把混合所有制改革僅僅與以引入民資背景戰投爲目的國企改革聯繫起來。殊不知民企在陷入財務困境時同樣需要引入戰投來緩解現金流緊張,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公司治理構架。看起來促使不同所有制同時存在,從而形成所謂所有制混合局面的「混改」,其實質是引入戰投。因此,我們可以把近期發生在中國資本市場的民資控制權轉爲國資現象概括爲「民企的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