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人權

女權人士案考驗中國依法治國決心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五名中國女權人士僅僅因爲反對公共交通上的性騷擾,而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爲由羈押,讓外界對中國當局「依法治國」的承諾產生懷疑。

身爲一名中國法制的觀察人士,我長期關注中國爲營造公正穩定的法律制度做出的努力。但當中國警方在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正式拘留五位反對性騷擾的女權人士時,連我也不禁感到驚訝。中國官方聲稱這些女士涉嫌「尋釁滋事」 ,而「尋釁滋事」是中國刑法中最爲模糊、最容易遭到當局濫用的罪名之一。

至於這些女士如何構成了「尋釁滋事」,很難確定。實際上,她們在能夠散發任何宣傳資料之前就被拘留了,而且她們打算散發的宣傳資料並沒有挑釁政府當局,也沒有鼓動違抗共產黨的領導。她們僅僅倡導民衆遵守中國法律,不要在擁擠的地鐵和巴士上性騷擾其他乘客。她們的宣傳資料中沒有任何部分可以構成刑法規定的煽動性言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即使是飽受詬病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四款,也僅僅適用於打擊煽動性言論。

中國法律禁止性騷擾,中國的高層領導也承認婦女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到性騷擾確實是一個問題。而且,中國的法院已經開始保護性別平等。最近,一位婦女在一例性別歧視案件中贏得了三萬元庭外和解,成爲一個具有指示性意義的案例。僅僅因爲這些婦女鼓勵民衆遵守法律而將她們拘留,讓人非常費解。若以此類推,警察現在也會因爲有人鼓勵民衆安全駕駛、幫助老人、或撿拾垃圾而拘留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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