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新年期許

依憲治國需要公民主動行憲

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對於憲法實施而言,第34、35、36條最重要。但無論是信仰自由還是言論自由,還是選舉權,都需要靠民衆的主動作爲才能得到落實。

【編者的話】經過2014年的反腐和官方「法治」建設,中國知識界和思想界如何看待過去的一年,並對2015年有何期待?在天則經濟研究所2015「新年期許」論壇上 ,張千帆認爲,談依憲治國簡單,落實則難,無論是信仰自由還是言論自由,還是選舉權,都需要靠民衆的主動作爲才能得到落實。本文爲作者發言,經作者本人審閱,天則所/中評網授權刊發,以饗讀者。

依憲治國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的一個話題,那麼怎麼依憲治國?其實依憲治國很簡單,就是落實憲法,也就是憲政。雖然現在「憲政」成了敏感詞,但是其實上述結論只是業內常識。憲政就是實施憲法,把憲法規定的內容落實好,用它來指導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活,規範國家權力的運行。依憲治國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究竟落實憲法中的哪幾條?說得具體一點,就是落實「八二憲法」中的三條。這三條必須得到落實,因爲它們是衡量一個國家有沒有憲政的標準。如果這三條得不到落實,那麼無論表面文章做得再好,整部憲法都得不到落實。這三條恰好靠在一起,就是八二憲法中的第34、35、36條。八二憲法規定公民權利的第二章是從第33條開始的,其中「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也很重要,但是比較抽象,不如後面三條實在:第34條的選舉權、第35條的言論自由、第36條的宗教信仰自由。這三條是一個國家的憲法落到實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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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則橫議

本專欄由天則經濟研究所向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提供。「天則」語出《詩經》,「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引自《易經》「文言」,「乾元用九,乃見天則」,意爲「合乎天道自然之制度規則」。「橫議」源自《孟子•滕文公下》,「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 意爲知識分子縱論時政。本專欄由天則經濟研究所研究人員輪流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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