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國企改革

中國國企改革的軌跡與正途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陶然:若混合所有制改革僅在壟斷國企的非關鍵業務引入少數私有股權,就難以達到打破壟斷、增加競爭的目的,更無法帶動產業升級與經濟成長。

——《對2014年中國經濟改革的回顧與反思》系列文章之四

明確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主要改革決策。2014年以來,中央和地方國企改革都有所動作。六家央企被國資委納入了改革試點,主要推行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以改善企業管理、進行資產重組與加強問責;而到目前爲止,25個地方版的國企改革「路線圖」也已經出爐。

目前地方與國資委已推動的國企改革措施,仍與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有重大差距。尤其是具有行政性壟斷性質的央企改革,其中的一些舉措甚至與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目標南轅北轍。

您已閱讀2%(257字),剩餘98%(13429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