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14年中國經濟改革的回顧與反思》系列文章之四
明確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主要改革決策。2014年以來,中央和地方國企改革都有所動作。六家央企被國資委納入了改革試點,主要推行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以改善企業管理、進行資產重組與加強問責;而到目前爲止,25個地方版的國企改革「路線圖」也已經出爐。
目前地方與國資委已推動的國企改革措施,仍與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有重大差距。尤其是具有行政性壟斷性質的央企改革,其中的一些舉措甚至與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目標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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