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

讀者來信:僭越的黨治與遙遠的法治

讀者丁一本:中紀委進駐國家機關有悖於現行法律的規定,並無法理依據,有以黨章凌駕法律之上的嫌疑,但中國民衆爲何對此就自然接受了?

2014年12月12日新華網發佈瞭如下新聞:「爲加強黨內監督、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中央決定,由中央紀委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黨章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

官方媒體爲此新聞鼓與呼,稱是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的重要一步。 一部分民衆也開始寄望這樣方式能加強加大反腐的力度。

本文則試圖通過這一新聞來簡單討論僭越的黨治與法治之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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