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閉幕之後,中國執政黨和政府發動了一場建國以來最嚴厲的反腐敗運動。從2012年12月初到2014年11月底,兩年時間內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了57名副部級以上高官,其中包括3名副國級官員,平均每個月查處2名副部級以上官員。特別是,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查處,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
根據我們的資料庫,僅僅2013年就查處了副廳級以上官員129名,副部級以上官員29名。對比之下,在2002年到2011年的十年間,查處的副廳級以上官員是137名,副部級以上官員是50名。不誇張地說,就反腐敗的力度而言,現在是一年幹了十年的活。此外,中國政府還展開了聲勢浩大的「獵狐」行動,與世界各國政府以及國際組織合作,抓捕潛逃海外的大量貪官。這種上打「老虎」,下拍「蒼蠅」,對外「獵狐」的全方位反腐敗運動,令中國百姓拍手稱快,令腐敗官員聞風喪膽,已經初步營造了官員「不敢貪」的高壓態勢。在一個典型中國人看來,毫無疑問的是,中國官場的腐敗風氣得到了暫時的遏制,清廉程度應該大爲提高。
然而,一些國際組織的看法似乎大相迥異。總部設在柏林的國際透明組織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最近發佈了2014年國際清廉指數排行榜。該排行榜以「腐敗感受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簡稱CPI)爲標準對全世界各國的清廉程度排出座次。CPI滿分爲100分,分數越高表示越清廉。在全球175個國家和地區中,2014年中國的清廉得分爲36分,排名爲第100位,屬於比較腐敗的國家。弔詭的是,在過去的兩年,中國在國際透明組織的排行榜上都是第80位。當中國在這兩年加大了反腐敗力度之後,爲什麼在國際清廉排行榜上的座次反而下跌了20位,從排行榜的前一半掉入倒數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