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逃犯

親親相隱還是大義滅親?

北京改革和發展研究會理事鄧聿文:讓親人互相檢舉揭發,無疑會摧毀正常的倫理親情,不但給個人家庭,也給整個社會帶來災難性後果。文革就是最能說明問題的例子。

黑龍江延壽縣殺害獄警的三名在押犯人的最後一位高玉倫在逃亡十天後,也終於落網。不過,抓獲高玉倫的不是警察,而是其侄女親家。他是在侄女家喫飯時,被其親家捆綁起來並報警的。但這樣的大義滅親之舉,似乎並未爲他們贏得理解和喝彩,輿論中對他們的批評之詞不少。

從一個公民的角度看,侄女親家的舉動履行了一個守法公民的責任。讓一個殺了兩條人命的罪犯早日落網,能早日能消除其對社會的危害,有益公共安全。另外,對這家人來說,其大義滅親之舉可能也有一些不得已的因素。根據報導,警方已經預料到高可能會來這裏,因而在村頭布控了探頭。這種情況下,親家擔憂不報警可能會落下包庇罪,刑法中也有相關的規定。

然而,民間對侄女親家的舉動有著另一番理解。從「親親相隱」的角度出發,認爲這家人此時不應該舉報已投走無路的高玉倫,更不應將他捆綁起來交給警察。雖是殺人犯,可也是親戚,而且據說和其侄女關係不錯,他這次冒險而來,很可能是想見侄女最後一面,所以他被抓後,說了一句「連你都出賣我」,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

您已閱讀19%(431字),剩餘81%(189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