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時間的辯論,各方期待已久的中國《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於3月中旬公佈。《規劃》的不少內容值得稱讚。它正確着眼於提高城鎮化的質量,提出要抑制投資浪費、滿足農民工的社會需求、解決環境問題,並發展新的融資管道。《規劃》的最終目標是,到2020年,中國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目前的54%上升到60%左右。
不過,《規劃》的缺陷源自一個貌似合理的規定:「嚴格控制」特大城市規模,引導勞動力向中小型城市遷移。這一限制不僅違反了去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核心精神——讓市場(而非政府)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還會加大中國實現其亟需的生產率成長的難度。
問題源於起草者不得不在城市、省級官員和中央機構的不同利益之間尋求折中。規模較大的城市與較小的城市在成長和融資需求上有不同的利益關切,而省級和中央的政策制定者對於促進地區平衡發展看法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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