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亞馬遜(Amazon)高階主管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一個「非藥用盥洗品」系列上,這事兒讓我一整週都很歡樂。我對亞馬遜倒沒有什麼意見,但英國手工化妝品公司Lush則不然。
Lush剛剛在倫敦一家法院打贏了一場官司,它狀告這家總部位於美國的網路集團的英國和盧森堡分公司,利用「lush」這個單詞將搜索引擎用戶,引導至亞馬遜自己網站上的化妝品頁面——儘管亞馬遜在英國根本不賣Lush的產品。
細讀判決書後我發現,先前Lush以Amazon.co.uk董事總經理克里斯托弗•諾思(Christopher North)的名字,爲一套新的沐浴露及其他產品系列註冊了商標。法官稱Lush此舉「非常怪異」,但認爲與本案無關。亞馬遜打算對該判決提出上訴。但無論法官是否維持原判,諾思的名字都將成爲一個經典案例,永遠留在充斥著公司間的惡作劇、噱頭行銷和勾心鬥角的枯燥管理勵志類圖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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