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諾登

歐巴馬應赦免史諾登

哈佛教授沃爾特:也許有一天,史諾登的名字會與其他勇敢的人們,如馬丁•路德•金一一併列,這些人有原則的反抗行爲在今天廣受人們敬佩。

在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總統第二次就職演說中,他號召「我們人民」要堅持美國的個人自由與平等理想。當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祕密監控項目時,他就是在迎接這一挑戰。正如這個國家的「國父們」一樣,他也在反抗一個觸手越來越長的政府的僭越行爲。因此,歐巴馬應撤銷逮捕他的行動,赦免史諾登。

史諾登受到的指控包括盜竊政府財產以及未經許可傳播機密資訊。但是,他並沒有把寶貴機密拱手送給外國政府,也沒有爲謀私利而出售機密——這跟已經定罪的奧爾德里奇•埃姆斯(Aldrich Ames)或喬納森•波拉德(Jonathan Pollard)等間諜是不一樣的。相反,他出於原則,放棄了高薪職位,將個人自由置於危險之中。

史諾登的動機令人讚賞:他認爲同胞們應該知道真相,他們的政府正在開展一個範圍極廣、缺乏監管並有可能違憲的祕密監控項目。他的看法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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