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中國經濟

地方政府發債風險幾何?

澳新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劉利剛:中國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但地方政府又通過各種方式欠下鉅額債務,這一癥結的出路在堵不在疏,好的機制可防止過度發債。

日前中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只有法律或國務院規定纔可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中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爲,地方應嚴格遵循編制預算不列赤字的原則,對地方債務應從嚴規範。

先前,各界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的呼聲很高,然而最終的修正案似乎仍舊沒有「開口子」。

禁止地方政府舉債的原因很多,常被提及的一條是一旦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其將很可能陷入過度發債的怪圈,並最終導致金融危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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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者

劉利剛,現任澳新銀行(ANZ)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主管大中華區宏觀經濟、匯率和策略研究。曾經任職於香港金管局、亞洲發展銀行學院、世界銀行和彼德森國際經濟研究所(PIIE),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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