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發生騷亂的那一週,新聞上的畫面一下子將我帶回了過去。看到那些戴著兜帽的蒙面暴徒(縱火犯),在倫敦和英國其他城市肆意妄爲,那情形和我們在1992年洛杉磯騷亂中的所作所爲一模一樣。與倫敦的暴徒一樣,我們之所以能夠讓騷亂在城市之間蔓延,憑藉的就是幫會文化。我知道這一點,是因爲我當初就是其中的一員。
實際上,就在倫敦騷亂髮生的當周,我的新書《從一無所有開始》(Nothing to Lose, Everything to Gain)出版了。這本書講述了我從幫會分子轉變成連續創業者(指不斷成立、經營並出售公司的創業者——譯者注)的歷程。
當年洛杉磯騷亂髮生時,我還是個14歲的小混混,在人生髮生轉折之前,我犯過幾次事,數次出入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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