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編輯:
葉檀女士的文章《中國房產稅:妥協的產物》,讓我想起了去年這個時候,一位朋友對高房價的形成機制理出的一條因果鏈(當然也是綜合了許多他人的研究成果後提出的,並非原創)。可能比較粗糙,但主線大致是清楚的:
朱鎔基的分稅制:地稅與國稅之比爲3:7。就是說,中央財政拿走7,地方財政留下3。這樣地方政府就沒錢了。但上面是按政績考覈官員的,沒有錢怎麼上項目?沒有項目哪兒來的政績?熬了那麼多年,好不容易爬到那個位置,沒有政績,烏紗帽摘掉,你幹嗎?
您已閱讀32%(222字),剩餘68%(468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