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個月開始識字,到兩歲時,已經讀過了《夏洛特的網》(Charlotte’s Web)。我的父母覺得這有點奇怪,但因爲沒有兄弟姐妹可供比較,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有多麼奇怪。
在紐約諾斯波特的學前班,我迅速超過了所有人。7歲時,我進入中學上課,但所有社交活動仍是與同齡的孩子們一起。但當我9歲時,公立學校管理部門表示,我必須與16歲的孩子一起就讀全日制中學。我不想那樣,因爲那裏有些人總是欺負我,當他們叫我「百事通」並試圖搶我的作業,那種場面十分可怕。
我的父母試圖給我找到另一所學校,但最後,由於我過於「超前」,唯一與我水準相當的學校是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Stony Br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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