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金融危機

誰說「太大不能倒」

FT專欄作家約翰•凱:金融危機是貪婪無能的銀行高階主管造成的,是他們未能控制自己不理解的業務。

在2007-08年的危機中,許多各不相同的金融機構要麼倒閉,要麼只是靠政府幹預才得以保全。它們包括:大型綜合性金融集團,如花旗集團(Citigroup)和蘇格蘭皇家銀行(RBS);投資銀行,如貝兒斯登(Bear Stearns)和雷曼兄弟(Lehman);沒有投行部門但積極參與國債業務的小型零售銀行,如北岩銀行(Northern Rock)和Sachsen Landesbank;多樣化經營的銀行,如富通集團(Fortis);專業放貸機構,如Hypo RE;公共機構,如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以及美國最大的保險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支付相關紓困費用,需要納稅人整整一代人的時間。

所有這些機構都表現出了管理上的傲慢自大,它們失敗的根源,幾乎都是來自非核心業務的虧損。除此之外,它們幾乎沒有什麼共同之處。有多少種金融機構,就有多少種相關監管機構。負責監督這些問題企業的公共機構數量,遠多於這些機構本身的數量。

有人認爲,將來,通過改善監管,並在國內和國際層面加以協調,將避免此類問題的出現。通過這樣的協調幹預,消費者的利益和金融經濟的需求將得到保護,以後也再不會出現大舉動用公共資金的情況。也有人認爲,不可能出現的情況也許會出現。英國央行行長默文•金(Mervyn King)就因爲聲稱不可能出現上述情況而樹敵。

您已閱讀33%(579字),剩餘67%(1154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