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香港

香港應該將債務重組再一次提上立法議程

恆大等數家開發商在香港收到了清盤令,而清盤經常被形容爲「核選項」、雙輸局面,律師們認爲應該有其他選項來解決債務問題。

今年1月出現了罕見的一幕,記者、企業顧問和重組專家擠滿了香港一間法庭,出席恆大(Evergrande)清盤聽證會,法官陳靜芬(Linda Chan)當堂宣佈「適可而止」,並下達了清盤令。

這起具有轉折性意義的案件涉及中國昔日銷售額最大、背上逾3000億美元債務的房地產開發商,它使香港解決債務問題的法律框架重新成爲世人關注的焦點。自從中國房地產危機在2021年拉開序幕以來,已經有20多家中國內地開發商在香港面臨清盤呈請,其中至少有5家被香港法官下了清盤令。

這對任何當事方都不是大好的結局。這些清盤法庭程式經常被律師們形容爲「核選項」、雙輸局面,債權人一般收不回多少資金,甚至落得兩手空空。而且這些程式可能會耗上好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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