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食物

拯救食物的英雄主義

張冬方:在德國,平均每位消費者每年扔掉78公斤食物,被扔掉的食物有59%來自家庭,7%來自銷售商。

前幾天,我的一位朋友卡寧娜載了一自行車籃物資經過我家,說我們街區有人免費分發食物,而我一直以爲那個地攤兒是個自發的微型菜市場。卡寧娜的電動自行車車籃裏裝了杏子、蘋果、西蘭花等果蔬,以及一束稍有些蔫的鮮花。

卡寧娜來自隔壁城市,她活躍在好幾個WhatsApp食物分發羣裏,有機會便會前往不同地方領取食物。這些食物一般來自超市,而分發的組織者則或多或少和超市有關係,他們接手原本會被超市扔進垃圾桶的過期但仍可食用的食物,免費分發給需要的人。卡寧娜所在的食物分發羣體屬於自發的、規模較小的、相對鬆散的組織,而規模更大的、進入媒體報導視野的其他羣體在德國還有很多。聽上去像是一場接濟行爲或互助行爲,而事實上,這是一羣因有著「不要/不能/絕不能浪費食物」的樸素而堅定的想法而連結起來的民間組織,在某種程度上,它有一定的理想主義色彩。

在理想主義之下,往往會誕生英雄主義。在德國,超市或其他食品企業通常會把過期的食物扔進垃圾箱,即使這些退役的食物已經進入了垃圾箱,但他人從關閉的垃圾箱裏拿取食物是非法的。2018年,來自巴伐利亞州的兩位年輕女性因半夜用工具撬開一家大型超市的垃圾箱,並從中取走了多樣食品,而該垃圾箱當時正處於等待有償垃圾處理狀態。理所當然地,該兩位女性被法院宣判爲偷竊,兩人不服,稱明明那些可食用的食物躺在垃圾箱裏純屬浪費,明明我們的行爲沒有對任何人造成損失,於是,兩人向聯邦憲法法院提起了憲法訴願。2020年,憲法法庭駁回了訴願,稱法律保護食物所有者的所有權,因此,從垃圾桶裏拿取食物應受到相應處罰。在這些訴訟過程,兩人一直在博客裏更新事態進展,併發起了請願活動,呼籲德國的超市應當像法國一樣,有義務將仍可食用的食物轉送給公共性機構。當時,超過165萬的人予以簽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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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國薯國

薯國,愛喫馬鈴薯的德國;米國,愛喫大米的中國。本專欄聚焦於與中國比較下的德國和歐洲,尤其是德國和歐盟在數字經濟領域的數據保護、反壟斷等監管政策 。在數字經濟監管領域,歐盟是先行者。作者張冬方,資深媒體人,做過雜誌,幹過電視,做過人物訪談記者,幹過生活類編輯。近十年來紮根德國,觀察和報導德國社會和政治熱點,作者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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