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公司治理

從「國資監管」到「國資投資管理」

鄭志剛:我們從「國資監管」概念還原到「國資投資管理」概念不僅是中國對外走出去的現實訴求,也是對內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自然演進。

在著重微觀治理基礎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行將收宮的今年,更爲強調宏觀管理框架的所謂「國資監管體系」改革提上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段時期以來,在多種場合,我多次主張,爲了更好地實現混改之初我們提出的國資監管體系從以往的「管人管事管企業」向「管資本」轉化的國企改革目的,我們應該把「國資監管」的概念還原到「國資投資管理」的概念。

我們知道,監管(Regulation)主要涉及市場進入,反壟斷等主題,背後是行政權力。而國資的根本問題是國有資本作爲投資方的「保值增值」的投資管理問題(Investment Management)。

我之所以主張我們應該從「國資監管」的概念還原到「國資投資管理」的概念,主要是出於以下兩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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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新視野

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他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成員、北京國有資產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泰康資產等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設計出來的》《成爲董事長—鄭志剛公司治理通識課》《分散股權時代的中國公司治理:理論與證據》《國企混改的理論、路徑和模式》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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